08:34:38)荆楚网音讯(楚天金报)(见习记者海冰)在饭馆消费后,老板竟以“小本生意”为由,回绝开发票。税务部分称其显着违规,并予以查办。
王先生在江岸后湖乡将军路一小饭馆消费后索要发票,女老板竟指着菜单说“不能开”。王见菜单上赫然写着一行字:“小本生意,拒开发票,若索要发票,需按消费菜价加付20%钱。”王坚持索要发票,并称要告发她。女老板八面威风地说:“你去告吧,告到哪我都不怕。”所以,两边发生争执,后相持不下,女老板给王倒闭收据完事。
昨日,记者向武汉市地税稽察大队反映此事,工作人员称:不管饭馆巨细,在收取营业执照后,就应到税务部分挂号。一旦顾客结完账,店方需主意向顾客供给餐饮发票。该店拒开发票,实为逃税行为;而开消费收据,仅仅个人行为,不能替代发票;至于“加付20%”的霸王条款,更是显着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