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注意!只开收据不开发票会有烦!

发布作者:EPS装饰构件 发布时间: 2024-04-23 02:17:40

  总会听到纳税人对小区物管的投诉,大多分布在在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只开收据不开发票,如:

  我们XX花园社区物业公司收费不开发票,明显的偷税行为。。。问个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开的收据能不能做记账凭证?我接房还木有装修,物管收了物管费后,不给我发票,我找他们要,他们就是不给,还说没有入住的房子政策规定收取的50%物管费,可以不开发票!真的有这样的政策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那么能明确,无论您是缴纳的半款物管费还是全额物管费,物业公司都没理由拒绝向您开具发票,至于物业公司说有政策明确可以不开具发票,那更是无稽之谈。

  如果物业公司向您开具的是收据,那么对不起!按照相关规定,收据(特殊情况除外)是不能作为记账凭证的,税务机关在日常检查过程中,这部分收据会被逐一剔除,这会减少您的费用扣除金额。

  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必须得知道物业管理的收入构成以及发票开具的相关规定,那么渝小税和您捋一捋。

  1、物业管理费2、装修垃圾清运费3、转供水费4、车位管理费5、车位租赁费6、另外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全额开具2、装修垃圾清运费—全额开具3、车位管理费—全额开具4、车位租赁费—全额开具5、转供水费—差额计征,全额开具,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物业管理公司受自来水公司委托,代收取的自来水费,无另外的费用。业主应向自来水公司索取发票)6、其他费用(如:装修保证金—这部分费用是待业主装修完成后予以退还的,业主在支付该笔费用后,物业公司可以向您开具收据)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候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您的识别号。原因主要在于无接票方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的。

  如果您是自然人或者行政、事业单位在索取发票时是不需要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识别号的。

  Q: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告诉您,发票已经开完了,先开收据下次再补开发票,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未依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因此,大家必须要主动索取发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66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