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呼市智能制造房建项目保温一体板采购招标

发布作者: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2-09 23:11:36

  本项目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呼市智能制造房建项目 已由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 保温一体板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30342.7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为29697.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45.28平方米。共建设5栋标准厂房(B1、B2、B3、B5、B6)及1栋多能互补能源中心。标准厂房B1、B2、B3的建安工程,配套建设绿化5646平方米,硬化7375平方米,道路4517平方米及用地范围内的管网敷设。其中B1、B2、B3为标准厂房,地上四层,单栋面积为6293.91平方米,B5、B6标准厂房,地上两层,单栋面积为4966.98平方米、多能互补能源中心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单栋面积为1527.06平方米。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营业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一定要符合国家保温一体板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质量,数量及交货时间满足工程需求。

  3.1.3财务能力有一定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商注册投资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一定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8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中交建筑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9日下午16时至2022年11月16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