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堡县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建议》的通知

发布作者:安博体育app下载安装 发布时间: 2024-01-17 06:15:41

  《吴堡县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建议》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方面推进我县质量强县建设,现结合《榆林市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建议》(榆政发〔2023〕13号)和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和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建设及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推动高水平发展为主题,以提供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渐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深入推动质量强县建设,健全质量政策制度,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的品质,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为吴堡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质量保障。

  到2025年,全县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品、工程、服务的品质水平显著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高效完善,质量治理体系更健全,质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到2035年,我县质量强县建设基础更牢固,质量文化深入人心,质量总体水平大幅提升。

  1.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产业质量竞争力。开展吴堡青梨、红枣、空心挂面、能源开发及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能效提升达标行动,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节约化发展,全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推进“4+X”农业产业规模化、绿色化、品牌化、智能化发展,做大做强青梨苹果、蔬菜、生猪羊子、小杂粮、中药材、红枣、蚕桑等产业。持续推动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制造提质增效。〔管委会、发改局、工贸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各镇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镇办落实,不再列出)〕

  2.聚焦产业链延伸,强化质量基础支撑力。针对全县重点产业链中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关键性技术、制约瓶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开展攻关,实施一批“卡脖子”补短板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标准制(修)订、计量测试、检验测试、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产业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搭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保护。(发改局、工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聚焦产业集群发展,提升质量发展引领力。开展全县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行动,以大项目为引领,以骨干配套企业和细分小行业的中小企业为支撑,加快培育现代化工、新材料、能化装备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依托集群内骨干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相关主体,加快建立一批新型的、第三方的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资源共享的质量发展良好生态。(发改局、工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聚焦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质量发展聚合力。深化质量强县建设,持续推动质量强县、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向纵深发展。推动全县各地依据资源禀赋、空间区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区域质量发展的策略。推动我县煤油气综合利用、新能源、现代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旅游、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提质发展,增强质量竞争新优势,实现产业绿色循环发展。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发改局、工贸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秦创原等创新平台建设,构建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构建质量治理体制机制和现代质量政策体系,优化“一县一策”体系,深入推动质量强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围绕我县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数字化质量集成控制应用示范,推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工贸局、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测力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管控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地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探索推进智慧监管,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2.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快食品制造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支持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化精细化发展。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发改局、工贸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健全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地方药品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基层监管技术支撑能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进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主体的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构建多元、和谐的社会共治格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4.提高消费品供给水平。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水平,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基于材料选配、工艺美学、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变革。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工贸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高工业品质量水平。鼓励企业加强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能力建设,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推动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落实,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与投资效益。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高质量通用智能装备。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提高机械、电子、汽车等产品及其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水平,加快关键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装备研发,促进品质升级。(工贸局牵头,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推进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实现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覆盖率5批次/千人,力争创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聚焦全县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偏低的产品和行业,以石油及制品、汽车及零部件、建筑及装潢材料、家用电器等消费品及“一老一少”用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一企一策”,强化质量技术帮扶,推动企业提升质量标准,提高质量管控能力。到2025年,全县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工贸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高工程建造质量水平。开展品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监理、造价等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鼓励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强化特色文化要素在建筑工程设计中的运用,提供功能适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协调的建筑设计产品。加强大数据、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推动建筑产业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探索建立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装配施工、运营维护等全产业链整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建立健全智能建造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坚持省级工法评审,推广应用先进工法,规范施工工艺,提升施工效率和质量。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全产业链智能建造方式,推动工程建设管理精细化、施工标准化,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标准,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鼓励在政府投资项目、重点项目、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研究出台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要点,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建立健全缺陷建材产品响应处理、信息共享、部门协同处理和建材质量追溯机制。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工贸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水平。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及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检测企业的行为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提升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水平。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实施网格化监管,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增加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抽查频次。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行为监管,加大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查处力度。(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管理。落实《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强化检测行为溯源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检测动态信息化水平,夯实检测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质量溯源。(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品质工程示范创建行动。全面推广《建筑业十项技术》,以创建文明工地、“长安杯”“榆林杯”等为抓手,树立一批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优质化、品牌化发展。(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智能建造和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达到100%。(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高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水平。聚焦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能源服务、内外贸易、现代会展等领域,将生产性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力量,着力塑造吴堡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体系,有序加快数字经济、软件和信息等新业态发展,建立符合吴堡特征、自主可控的生产性服务业产业生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及全县主导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驱动;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有效聚集、重点平台与项目建设快速落地,全面提高生产性服务业竞争力。加强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水平。(发改局、工贸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高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水平。加大生活性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丰富生活性服务产品供给,重点做好商贸零售、文化旅游、医疗康养、教育培训、居家和家政服务等领域的提质增效,推动全县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平台化、标准化发展。建立健全餐饮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培育优质家政服务品牌。加快制定实施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实施旅游服务品质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搭建服务先进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红色文化、历史文化、运动休闲、乡村旅游、生态休闲为主的文化旅游休闲产品体系。提升面向居家生活、户外旅游等的应急救援服务能力。鼓励和规范道路定制客运、网约车、分时租赁、共享单车等新模式发展,提供“公共交通+定制出行+共享交通”多元出行服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加快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打造群众体育赛事格局,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打造新型消费体验中心,营造沉浸式智慧消费场景。(发改局、民政局、卫健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基本建成“城市15分钟、农村1.5小时”的基本公共服务圈。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域通办,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升“吴优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提质培优计划,实施职业教育“双达标工程”和“双优计划”,推动职业教育增值赋能。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做好“陕西公共文化云”相关工作。加强陕西省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秦云就业”服务平台推广,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幸福院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幸福院运营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机制投入养老领域。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提高医共体服务水平。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响应处置机制,健全县、镇、村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完善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公共配套设施改造。(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优质服务标准建设行动。推动服务行业诚信化、标准化、职业化发展。加强金融、供应链、会展、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地理信息服务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加快文化旅游、家政服务、商贸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标准供给,建立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公共文化体育、劳动就业创业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支撑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信息公开与实施推广,推行优质服务承诺、认证、标识制度,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打造一批服务业特色示范标杆。(市场监管局牵头,教体局、工贸局、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行动。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能力建设,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在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性服务领域,推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逐步扩大服务质量监测覆盖面,定期发布评价监测结果,改善群众服务消费体验。持续开展县级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和结果通报。(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强化全面质量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引导企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活动,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现代管理制度。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引导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加强品牌建设。(工贸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品牌创建培育能力。实施精品培育行动,加强政府质量奖培育梯队建设,发挥质量品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树立吴堡制造、吴堡建造新形象,提升吴堡农产品知名度,培育一批服务业知名品牌。动员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推介吴堡优秀品牌。(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工贸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精品培育行动。支持企业争创中国精品,开展“工业精品”培育行动,大力培育质量标杆工业公司和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实施特色农产品塑造行动,构建“们吴堡”县级公用品牌,健全吴堡特色农产品品牌体系,发展培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及农产品品牌。支持和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开展“鲁班奖”“榆林杯”等评选。建立中、省、市、县四级质量奖培育库,开展政府质量奖培育梯队建设工作。(工贸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质量基础服务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先进计量测试体系,推动实施以增强活力、提升能力、改善服务和促进资源优化共享为目标的计量技术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标准化改革,提高地方标准质量水平,培优培强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建设更加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跨区域、跨行业整合,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型检验检测机构“专精特新”发展。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探索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规范从业行为。全面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优化技术评审方式,提升资质认定服务水平。开展质量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优化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深化“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在重点园区、重点行业积极推进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区域服务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建设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布局优化、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制度。支持传统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创新,积极参与先进检验检测技术与装备研发。推动认证认可技术集成化发展。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探索建立检验检测聚集区,打造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发改局、工贸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省级质量认证示范县”创建。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主体和认证机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创建“省级质量认证示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推进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重点园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持续推进纤维制品行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升质量集成服务水平。(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1.提升质量法治建设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推行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质量政策建设水平。探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分级,促进精准监管。落实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推动完善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采购制度,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司法局、行政审批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办、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质量监管效能水平。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加强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对重点产品加大抽查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构建重点产品、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安全追溯模式。落实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深化网络交易经营者合规管理,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区域协同、部门协作的网络交易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质量社会共治水平。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动员各行业、各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优秀实践成果,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按照“构建大机制、实施大监管、提升大质量、服务大市场”的理念,建成“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对市场主体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的全环节、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市场监管局负责)

  ——实施放心消费创建行动。打造一批放心消费集贸市场、放心消费超市、放心消费门店,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认定公示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

  (一)推动“榆林市质量奖”认定。鼓励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参与“榆林市质量奖”认定活动,建立和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推广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影响和带动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推动质量效益同步发展,有效提升各行业质量水平。

  (二)实施质量强县建设激励措施。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坚持“质量领先、标准领跑、品牌领军”原则,充分的发挥品牌、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工作保障和推动作用,对质量公共服务平台、质量技术能力提升、质量管理方法推广运用、政府质量奖等领域成绩显著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从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质量和区域整体质量发展水平,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对吴堡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提升和促进作用。

  (三)完善质量发展政策激励措施。鼓励各部门出台政策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和对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各级质量奖并在融资、信贷、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积极建立质量经验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引导激励广大企业、质量从业者和社会各界重视和提升质量。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建立完整质量强县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实施。(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强国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本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细化责任和时间表。要将实施意见中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宣传动员。要将学习宣传《纲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营造质量强县建设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质量月”等活动,弘扬优秀质量文化,讲好吴堡质量故事,塑造吴堡质量良好形象。把质量强县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动形成党委和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督察评估。建立健全质量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机制,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加大对考核优秀单位的宣传表彰力度,及时总结和复制推广质量发展经验做法。对《纲要》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建立《纲要》贯彻落实评估机制,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组织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