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内蒙古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将达到60%

发布作者:产品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2-12 02:28:16

  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发展的实施建议》(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2022年,内蒙古全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装配式建筑占比力争达到15%;各盟市应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作;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约能源改造500万平方米,绿色建材应用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10%。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方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小区建设不断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30%;既有居住建筑节约能源改造1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不断深入;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比达到30%以上,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全力发展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材料、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墙板等绿色建材,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加强绿色建材产品生产、认证、采信应用等监督管理。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引导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推动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率先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同时,加强“四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广使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及时来更新公布推广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因地制宜推广自然采光、通风、雨水收集、中水利用、节水、隔声等成熟技术产品,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尾矿等固态废料为原料生产墙体材料。

  在建筑节能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稳步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健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引导农村牧区住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同时,要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持续发展装配式建筑。建立以预制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引导装配式建筑产业科学合理地布局,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项目宜先采用预制内外墙板、楼板、楼梯等部件,再慢慢地发展到应用竖向构件,逐步的提升装配率水平。推进保障性住房、办公楼、医院、学校、科技馆、体育馆等各类民用建筑应用装配式钢结构,引导开发商建设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对旅游景区、园林景观、自驾游客栈及度假区等区域的新建建筑,因地制宜发展现代装配式木结构。(记者云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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